奉贤区上市支持政策:
鼓励“三个一百”企业上市开展直接融资,对已完成股份支持制改造并在上海证监会辅导备案的科技型企业,给予100万元的补贴;对上市成功的,另外给予企业250 万元的补贴。
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实现企业上市,注册地及税收落户奉贤区的给予200万元补贴;企业成功上市后3年内,累计发行股票的50%以上(含50%)用于本区产业投资且投资额实际到位的,投资额在1亿元(含)人民币以上的,按投资额千分之二的比例奖励,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鼓励企业在“新三板” 和上海股交中心“科创板”、“E板”挂牌,对成功挂牌的企业,其申请挂牌过程中发生的中介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给予最高不超过150万元的补贴。
鼓励引导科技型企业挂牌区域性股权市场,加大对科技型企业实施股份制改制、鼓励和引导辖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股权托管的支持力度,尤其是科技型、创新型中小股份有限公司。针对完成公司改制并在新三板或者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成功挂牌的科技型企业,就企业挂牌所发生的相关中介费用给予最高不超过150万元的补贴。
对已在场外市场挂牌且增发额达3000万元以上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鼓励已经在“新三板”和“上海股交中心”挂牌交易的企业申请到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对转板.上市的企业,按照上述企业上市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企业在海外主要交易场所上市的比照国内上市享受扶持政策。对由外区县迁入两年内成功挂牌的企业,除同样适用上述政策外,再给予20万元奖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提升实体经济能级完善财政金融扶持 政策的实施意见(试行)》 沪奉府规【2017】1号
《关于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促进金融与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沪奉府规【2018】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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